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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在发票存根和记账对联上加盖发票专用章吗?
来源: | 作者:姜子牙 | 发布时间: 2022-09-09 | 454 次浏览 | 分享到:

 问:领用发票时,发票专用章印模需要留存备查吗?

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细则》第14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应当为收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发票保留印章,以供参考。代理记账公司内层装有合理布局的隔热、吸声的无机发泡型材或其他保温材料,墙板经流水线浇注、整平、科学养护而成,生产自动化程度高,规格品种多。北京代理记账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

  问:发票存根联、记账联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吗?如未加盖,税务机关可以按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处罚吗?

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按数量顺序填写发票,填写项目,内容真实,笔迹清晰,一次性打印所有表格,内容相同,发票的专用印章盖在发票表格和扣款表格上。北京代理记账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

  因此,发票存根联、记账联不需进行加盖电子发票处理专用章。

问: 其他个人委托房地产租赁机构、房屋租赁企业和其他单位租赁房地产,需要向承租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受托人能否按照有关规定,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30号》:三、其他个人委托房屋中介、住房租赁企业等单位出租不动产,需要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以由受托单位代其向主管地税机关按规定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问: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在什么情况下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应当向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买受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分别注明销售税和销售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向消费者对于个人进行销售货物信息或者应税劳务的;

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进行销售管理货物信息或者应税劳务的。

图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第十条,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的香烟、酒类、食品、服装、鞋帽、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问: 金融机构开展贴现和再贴现业务时,发票贴现利率如何计算?

A: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第30号: (4)自1月1日起,金融机构开展贴现再贴现业务需要开具贴现利息发票的,贴现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贴现利息的全额向贴现代理机构开具增值税发票,贴现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贴现利息的全额向贴现代理机构开具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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